日本建筑节能环保意识体现在法律法规
来源:新浪房产 2008-12-24 18:06 作者:李大寅 浏览次数:22

李大寅:非常感谢深圳给我一个机会来这里和大家交流,我觉得深圳在这方面走在国内的前沿。我今天演讲的内容是从将来政策法规方面能够对日本相关领域的工作有一个了解,如果能够借鉴其中的工作可能是我今天讲演最大的目的。我今天报告可能讲的比较宏观一些,主要是这样几个内容:
一是日本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现在国内也提出可持续性发展,一开始建设住宅时就要考虑未来住宅能维持多长时间,将来拆迁时这些资源还能不能利用,如果没有这个考虑将来很多东西用不了几年就成为建筑垃圾,这对我们社会来讲也不是希望看到的现象。
二是讲日本建筑节能标准方面的工作,还有相应的补助制度。
三是关于日本环保和资源有效利用方面的相关情况。
首先介绍日本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日本制定能源方面的计划研发都是和当前所处的时期有关系,比如说阳光计划、月光计划、新阳光计划,阳光计划是第一次石油危机,第二次石油危机是月光计划,新阳光计划是气候变暖协议出台期间,在不同时期研发的目标不完全一样。因为第一次能源危机主要是考虑怎么开发新能源,这是它的主要目标;到了月光计划考虑只开发是不够的,还要节流,怎么能够节省能源,月光计划主要以节能为主;到了新阳光计划就把节能和新能源开发联在一起,并且把环境保护的工作加进来。今年日本推出新的规划叫“美丽地球50”,有两个意义,COOL的一个意义是非常漂亮、非常美丽的意思,另外一个意思是给地球降温,因为现在全球变暖。在能源消耗的领域怎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半的目标,50就是说削减50%的意思。
跟建筑相关的大概有六七项,比如说节能建筑跟住宅有到2050年建筑开发路线图,比如对节能材料的要求,热损失每一年都有比较明确的目标,做什么工作也做了比较详细的划分。另外在技术推广方面也有自己一套具体的方案。比如新一代的高效照明技术,怎么样提高照明效果,我们可以看到它目前的水平只在15左右,到2030年效率大概是现在的十几倍,寿命提高到6万小时,在技术推广和普及方面在住宅上有补助或税率上给予优惠推广新技术。这是小区的能源管理系统、建筑物、住宅,这个系统本身是提高建筑物本身或小区的能源综合利用率,这其中要设立领跑者,首先由政府提供比较新的、比较高的起点,就是说你的企业如果想开发市场或产品必须以这个标准以上的产品才能进入市场,这是高效的热泵技术,国内也在做这方面的开发,现在提出一是要降低成本,2008年左右是1倍的关系(见图),到2050年成本要降低1倍,同时提高1倍的效率,使能耗可以大幅度下降。
在民用住宅方面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通过不同的颜色标为四个方面,一个是属于高效的节能技术,另外是粉红色的这个(见图),这个像太阳光发电、轻能技术,另外怎么提高隔热保温的方面,它提倡生态式的生活方式,消费者怎么样积极参加到节能环保的活动当中去。
下面介绍一下日本建筑节能标准的变化。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变化,目前对节能措施已经实行异步化,以前只是在新建住宅时有申报,但没有强制性的措施,到2002年开始完全是异步化。建筑节能法律方面有一个体系,首先有国家制定的节能法,这是最大的法律,下面有一个实施令,它的省相当于我们的部,这个部有关于实施法律的相关措施,另外在实施法规中有些条款的解释,像各个部委发出的有关通知一样,有一套体系贯彻法律的实施。
这是日本《建筑节能法》(见图),在2002年做了修订,我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住宅方面,以前它的义务范围比较小,现在把范围扩大了,现在住宅方面也必须进行申报。这是比较详细修正以后的变化,今天时间关系我就省略掉了。
执行《节能法》有一系列的措施和比较完整的体系,通过有关的行政机构对住宅建设实施一种监督管理,有一种双向的实施体系。这是日本在节能方面基本技术开发的体系(见图),实际上分两大块,横轴一是住宅本体的部分,另外是煤气和电器,在纵轴上注重软件和硬件的开发,软件比如相关的基准法规方面。
在建筑节能的补助上日本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建筑节能在初期没有形成规模生产时在成本、市场上的竞争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从政府的角度提供低息集资或税率方面的优惠,这样有利于新技术能够尽快普及。
在研发方面分三个阶段:第一是前沿阶段就是所谓的基础研究,这个阶段政府是百分之百出资支持新型前沿技术的开发,在实用化阶段开发企业也要出一部分钱,在示范阶段一般是给一半的资助。
这是具体的例子,在日本有新能源产业综合开发机构,有关住宅和建筑节能方面有不同的补助制度,这个过程中补助的份额也有些区别,补助的对象分地方公益团体、MPO甚至个人都有相应的制度推动工作。
接下来介绍《环境基本法》方面的工作,日本在《环境基本法》和资源有效利用方面是2001年开始全面实施,实际上它包括两项内容,一部分相当于我们详细的法规,是废弃物的处理法,另外是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把资源回收利用作为重点。在自然循环当中尽量在物质利用方面形成良性循环,不要轻易排放,像我们刚才讲到建筑物拆除时也有这个问题,在我这个循环中不能实现的时候用在别的领域,梁主任刚才也提到这个产业的废弃物可能是另外一个产业的资源,比如目前日本木结构住宅比较多,把建筑拆除以后木材能利用的作为建材用,不能利用的用来发电或做生物制资源,就是资源的重复利用方面做的工作比较多。
刚才讲循环社会法规体系中专门有一部分建筑再生,主要包括几大部分,木材、水泥、沥青和其他的钢筋材料,都在这方面做循环利用。《环境基本法》跟《节能法》一样,第一层是基本法,在基本法基础上有比较综合性的,另外在这个基础上又有比较详细的划分,现在日本在形成循环社会方面以前是以强制为主,现在在强制的基础上怎么引导消费者和社会积极参与方面下的功夫比较多。在建筑物拆除方面有比较完善的体系,如果要拆除建筑物首先业主去有关部门申请,施工单位也要有相应的申报制度,确保在建筑物拆除时做到资源最有效的回收利用。
因为时间关系我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以后与国内在这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李大寅博士,李大寅博士用标准的普通话给我们做了精彩演讲,而且对深圳市今后的住宅产业化、循环经济相关法规的标准建立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日本的很多做法值得我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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